2011年4月27日,公司收到孙颖士的辞职报告,其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我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2011年5月5日,我公司向保监会上报《关于同意孙颖士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的报告》(华农发〔2011〕74号)。
特此公告
201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