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说明
1.公示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统一公示我司全部个人信息委托处理、信息共享合作第三方(含已终止合作机构),接受社会公众与监管监督。
2.清单范围:清单汇总总公司、全国各分公司全部合作主体;通过「合作业务归属」区分总/分公司及合作存续状态,内部部门台账仅用于公司内审,对外不再单独列示。
3.名词释义
委托处理:第三方按我司指令处理个人信息,含经纪、公估、技术、风控、维修服务商等;
业务共享:因共保、理赔诉讼等业务互通保单、理赔相关信息。
4.信息分类:普通身份信息、保单车辆等业务信息、人脸 / 病历 / 银行卡等敏感个人信息。
5.更新规则:新增合作机构3个工作日内更新;终止合作机构标注状态并公示满1年后清理。
二、表格字段
1.序号;2.合作业务归属;3.合作机构全称;4.合作类型;5.处理/共享信息种类;6.业务处理目的;7.保密安全约定;8.机构联系方式;9.备注。
三、个人信息第三方合作清单查看/下载入口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息处理第三方合作方完整公示清单》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息处理第三方合作方完整公示清单.pdf
四、咨询反馈渠道
客服热线:400-010-0000
反馈邮箱:hnbxxfzqybh@chinahuanong.com.cn
线上渠道:公司官网、“华农保险” 公众号在线客服
五、提示
1. 仅公示实际获取客户个人信息的合作方,无数据交互供应商不予列入;
2. 全部合作方签署保密协议,严格落实最小必要、数据安全、操作留痕要求;
3. 本公示长期置于公司官网【客户服务—个人信息保护】栏目,与隐私政策配套查阅。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消费者权益保护部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