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STOMER SERVICE 客户服务
以案说险 | 轻信“索赔代理”,理赔材料丢失怎么办 2023.05.24 1097
一、案例简介
近日,客户李先生来电称其2022年11月发生交通事故致胫腓骨骨折,材料提交多日,但一直未得到理赔。经核实,住院时有人联系李先生,称其专门负责保险索赔,可为其代办后续保险理赔事宜,可以更快获得保险理赔款,只需支付少许的手续费。李先生觉得这样挺方便,自己省去了很多麻烦,于是身体恢复后随即联系此人,并将材料交给该“索赔代理人”。材料交接后两个月,李先生多次询问赔款事宜,该“索赔代理人”一直推诿是保险公司理赔没有处理。经多次追问得知,因“索赔代理人”保管不善,部分材料原件丢失,导致无法正常办理保险理赔,故赔款迟迟未收到。
了解到此情况后,我司理赔人员联系李先生,协助其补充了相关资料,并进行理赔调查。资料整理上传后,隔天即为李先生办理了保险理赔事宜。此时李先生恍然大悟,只要明确属于保险责任,且相应索赔材料齐全,保险公司理赔是非常及时高效的。

二、案情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消费者在发生事故后,应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进行核实确认。如果对理赔结果不满意,可以通过正规渠道来维护自身权益。

三、风险提示
广大消费者应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妥善保管好个人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证件,不要轻易外借,确保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避免被他人非法利用。理赔材料切勿随意交给他人,避免材料丢失导致您损失无法得到正常赔付。遇到问题时,消费者可通过正规渠道进行咨询、寻求帮助、维护权益,不要试图走“捷径”,盲目轻信黑色“代理”。